高考,作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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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中学高三作文 原创者:倪瑞珊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至诚,不义之物,不入于家。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你把这些东西拿走)。”田子愧惭,走出,造(到)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悦)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读了这则故事,你有何感想?请就其中的一个角度,联系实际作文。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题目;不要套作,不要抄袭。 一、材料分析

这则文言文出自《韩诗外传》([]韩婴著)卷九第二章,大概意思是:田子担任宰相,三年后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你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他回答说:"这是我当官的俸禄。"母亲说:"当宰相三年,难道不吃饭?像这个样子当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十分诚实。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不要拿进家门。作为国家的臣子不忠诚,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把这东西拿走。"田子很惭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还金子,然后请求君王让自己接受处分。君王认为他母亲很贤良,因田子母亲的深明大义而高兴,于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当上宰相,把金子赏给了他的母亲。

塑造的人物形象有:田子--知错能改、很孝顺;田母--深明大义、大局为重、大公无私、教子有方、品德高尚。当然,结合今天的法制理念来看,还有一个人物更不能忽略,那就是--王。 二、立意参考

故事中有三个对象,所以可以从三个独立的角度来切入。 1、从田子的角度立意:

田子贪赃,并把赃银交奉母亲,可见其虽违法但有孝心;后来在母亲的斥责下幡然醒悟,主动自首、退还金子,并自请入狱,可见其能勇于认错并承担罪责。结尾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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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欢喜,不但得到君王的原谅,还仍任相国。

联系生活中那些无所敬畏,不听劝;一错再错,终酿成大祸的人。 可立意:有所敬畏,尚可挽救;勇于改错,为时不晚。 2、从田母的角度立意:

田母面对儿子奉上的百鎰金,没有喜上心头,反而机敏地意识到有问题,理智询问后严厉斥责,毫不包庇。正因有此深明大义、能明辨是非的贤德母亲,田子才不至于在贪赃路上越走越远,自首之后还能获得原谅并官复原职。

联系生活中一些家长的做法:打着爱的旗号,面对自己宝贝做错事,不但不批评、令其承认错误、承担责任,还一味包庇,甚至帮忙颠倒是非,让孩子在骄纵任性之余甚至走向违法犯罪。有一例证:一抢劫死刑犯在行刑前咬掉了自己母亲的耳朵,怨恨她一直纵容自己做错事不指正,以致酿成今日恶果。

可立意:理智的爱是能明辨是非的,盲目的爱后患无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品行的引路人与监督人,务必做到身正影正是非明。3、从君王的角度立意:

君王在这里面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田子贪腐,君王居然因为田母的贤德,就赦免了田子的罪行,仍然让他为相,还把他贪的金子赠送给了田母。

不可否认,君王的做法,体现了他仁爱的一面,但王是权法的象征,他的这种做法,明显是玷污了法律的权威,让律法形同虚设。

联系今天的争议话题--情与法,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应该明确:人们之所以信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的刚性,法律面前无例外。韩非子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君王不可以因为田母贤德,便赦免田子的罪行,但可以根据田子的主动悔改,适当减轻处罚。违法必究,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联系“南京一母亲为生病孩子偷鸡腿免于刑法”、“纽约老太为三个饿了几天的孙子偷面包被法官秉公处以10美元罚金”的事例,我们可以更






加明确:法律至上,人情不能动摇法律,虽说法律中应该蕴含人情味,人情也可以完善或改变不合理的法律,但严守法律,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最大的人情。所谓的人性化,不是让法律打折扣,而是该追究的追究,该伸以援手的,有其他部门、其他社会机构主动介入。

可立意:人情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用理性捍卫规则。国之重器,不能形同虚设。

三、话题相关文章拓展(此作文题设计灵感的源头)

王开东:同情的眼泪超越不了冷冰的法律

高三做阅读,看到一则材料: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 母曰:“子安得此金? 对曰:“受俸禄也。”

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至诚,不义之物,不入于家。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

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

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这则文言很简单。

就是田子做相国,三年后休假回家,给老母亲带了好多金子。一是显示尽孝,二是衣锦荣归,光耀门楣。

老母勃然大怒,说,三年得了这么多金子,除非你不吃饭,这不是骗老娘吗?老娘告诉你,如果为人臣子不知道尽忠,那就是为人子不知道尽孝。不如老老实实回去自首。

田子很感慨,真回去自首,退回金子,并且请求入狱。

结果王大为感动,不仅赦免了田子的过错,让他继续为相国;还把田子贪腐的金子赠送给了田子的母亲。于是皆大欢喜。

我看这则材料,觉得故事虽然好看,但问题很大。尤其在今天的法治社会,更应该和学生有所明确。

在这个案件中,田子贪赃绝对是板上钉钉,因为其母说得很清楚,儿子就算不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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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积累不了这么多钱。田子自己也到朝廷归还金子,并且自请入狱。

面对这样确凿的贪腐,王居然因为田子母亲的贤德,就赦免了田子的罪行,仍然让他为相,还把田子贪腐的金子赠送给了田子的母亲。这多么荒谬!

人们之所以信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的刚性。只要违反法令条文,就应受

到同等惩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相国犯法与普通人同刑。法律如果能打折扣,其权威和效力就会沦为废纸,变成笑话。

从感情上来说我们也被田子的母亲感动,但法律不能因为罪犯有一个贤德的母亲,就放弃对其罪行的追究。换言之,罪犯有没有一个贤德的母亲,与其罪行是否获得惩治没有必然关系。

王因为田子母亲贤德,赦免田子的罪行,危害极大。其原因有两点:其一,会损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理基础。其二,罪犯母亲是贤德之人,是一个可以被解释概念。一旦可以被解释,就很容易被偷换、被操作,被曲解、被利用,成为将来滥用自由裁判权的开端。

在这起事件中,王其实很好操作。一方面对田子的惩罚必须实行,但根据其悔改,适当减轻处罚;另一方面可以大力奖励田子母亲,以彰显其贤德。这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损害法律的尊严。

但现实中,也有很多人认为,王这样处理极为人性化。但就算田子在母亲

的教导之下,从此痛改前非,一辈子不再贪腐了,也绝对不可以。因为不贪腐只是底线,不是高标。一个已经被证明贪腐之人,如何有资格去做相国,威仪天下?

前一阶段很多人争论,南京一个贫困家庭的母亲,为自己生病的孩子偷鸡腿。从人性化角度来看,法律应不应该对这个贫困的母亲网开一面。

其实这就是个伪问题。

法律本身不打折扣。其承载的价值很简单,就是通过一视同仁的惩罚确立行为禁区。其他人性化的措施由其他部门实施。

如果这个母亲盗窃鸡腿,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与其他违法者一视同仁得到惩罚。真正的人性化是,违法的母亲得到应有的惩罚,生病的孩子得到社会应有的救济。在母亲惩治结束后,社会关怀这个母亲,让她找到一种有尊严抚养孩子的方法。这才是法治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可以作为说明。

1935年的冬天,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在开庭审理一个案子。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太,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盗面包房里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 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个躬,说道:“请接受10美元的判决。”

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法庭上顿时一片肃静。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起立,每个人都认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我常常被这个案例感动,为他们极为理性的处理方式。

有一点必须明确,贫穷无奈的恶也是恶,不会改变恶的属性。期待法律承受法律之外的社会目的,只能导致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混乱。

法律的尊严永远不能侵犯,法律是刚性的,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的人可以热乎乎的。面对惩罚之后的救助,除了那些法官的善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伸出温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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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看学生作文发现的问题及引发的思考 1、学生习作呈现的普遍问题:

立意多集中于“田子的知错能改、田母的教导有方”,立意较为单一也浅显;部分学生依然会犯抓材料中一句话便立意的错误;

小部分学生错误解读材料,如:认为田子是为“孝”而贪污,或认为田子拿俸禄是天经地义的,田母无需道德绑架,还有认为田子的勇于改错是“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等。

内容分析多眉毛胡子一把抓,单一又单薄,只在一个观点、一个层次上反复强调论证。

几乎没有学生能意识到“王”的做法是值得争议的。

2、个人的思考及建议:

解读材料定立意,不能只抓住事件中的某一情节甚至某一句话、某一个词,应抓住不同人物的不同做法,就某一对象的完整做法做综合评价分析。 现在的作文在立意上虽不再提“最佳立意角度”,但事实上任何一篇作文,都有不同立意角度,而这些不同立意还是有高低之分的,而扣时下主流思想、争议热点的,有典型现实针对性,往往就是最能引起阅卷老师兴趣从而拿高分的。这一点学生应该明确!

分析一个事件、一个对象的做法,尽量别一次性说完、一段写完,试着把事件切成几部分,按事件的发展顺序,一步一段引入分析,让文章内容分析既有层次又不重复,内容自然就充实了,而主题也一步步呈现出来。

写作任务要求“联系实际”,那便应在分析中有所联系,从而引发读者的思

考。而无疑,这里面“王看似宽容的做法”、“田母对儿子犯错的决绝态度”是最有得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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