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化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程序 1 目的:使生物化学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及时发送,更好的服务于临床以及患者。 2 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生物化学实验室所有检测结果的报告。 3 负责人:本实验室人员 4 报告程序 4.1 检测结果的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和及时,杜绝虚假报告。 4.2每份报告均应使用科内统一的打印报告专用纸打印;报告内容至少 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测定项目、结果、参考范围以及标题、标本号、标本类型、标本接收日期和检测日期、实验操作者和审核者的签名、报告日期等。否则视为无效或虚假报告单。 4.3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具有检测和审核资格的实验人员进行检查核对,报告单上具有检测人员和修改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4报告单应及时发出。门诊患者报告单送至采血室门诊报告发放处, 医院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门诊患者凭病历唯一条形码在发放处领取检测报告,住院患者报告由实验室打印后经专门人员送至病房护理部。 4.5当日检测报告原始数据和化验单存档,妥善保存2年以上。 4.6原则上不采用电话、图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送结果。 4.7如临床科室或者患者由于特殊情况且理由充分,要求以上几种特殊形式发送报告,必须确认身份后(包括核对其所查询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送检医生、送检日期、病区床号等情况,并提供患者号),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发放报告。当需邮寄报告时,应由 患者告知地址、邮政编码及地址等。 4.8应明确告知查询者,上述特殊情况报告均仅为临床提供参考,实验的最终结果以正式检测报告单为准。特殊情况报告的发放需详细登记,签署报告人姓名,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9任何形式的报告等患者资料必须遵循医院患者临床病历资料保密原则,未经许可,一般人员不可查询或复印,特殊情况时必须在科主任或本室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查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d30992ae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