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日演讲稿 教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每年的3月27日(星期一)都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训练日”,每年的4月份又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训练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仔细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学问训练,增加我们广阔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有关自救自护力量,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文化建立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校园安全环境。我校依据实际,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训练活动。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命的力量,加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加防范意识和力量,自觉远离危急地区。“安全无小事”,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安全的有心人。究竟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当我们享受阳光,感受人间冷暖的时候,总有一些惨痛的教训刺痛我们的心头。2005年下半年,一些地方的学校频频消失安全事故,而且重大恶性事故增多。 2005年10月25日,四川巴中市通江一所小学下晚自习时,楼道灯突然熄灭,有人叫了一声:“鬼来了!”被吓坏的同学纷纷向楼下奔驰造成相互踩踏,8人被踩死,4人受重伤,13人轻伤。 2005年10月7日,重庆奉节一辆违章载客的小型货车翻入大路外深 沟,造成死伤32人,其中31人是中学生。 2005年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小学学生文某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家长讹诈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觉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 以上这些安全事故,仅仅是涉及学校安全事故中的一局部。尽管很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究竟为时已晚。 联系我们学校,长期以来虽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安全事故,但类似于敲诈,打架,同学之间的相互打闹,教学事故而导致的受伤大事还是存在一些的。为落实训练部,训练厅的文件精神,结合创立“平安校园”活动,我们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训练周”活动,完善校园内的安全设施和各类事故预警机制,抓好我校的安全训练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此,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要求: 1,全校教师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从严治理,重点预防。要把学生的人身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教师应把安全训练贯穿在日常的训练和教学工作中,“逢事必想安全”,时时牢记安全第一,做好安全责任的落实,我们各处室,各教研组,各年级,各班级,各位教师要明确责任,利用完可能多的时机和形式加强学生安全训练,增加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2,严禁学生攀坐学校的各楼层护栏,窗台,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不要拥挤和相互推攘,不要在各楼层的楼梯和走廊追赶,奔驰,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清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 3,严格学校《门房制度》,自觉佩带校徽。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校门。不得攀爬围墙出校。 4,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全部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场所制止违规使用明火,不得损坏消防器材,严禁在任何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4c61467b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