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措施 1、 防火、防盗与每人工资挂钩。如发生失火失盗现象,直接或间接的责任者应得到扣发奖金及工资的处罚。 2、 进入工地前应确定并建立安全、牢固、上锁的材料库房和工具库房。由库管部专人掌握钥匙。 3、 整个施工现场的入口要牢固可靠,每天留一个材料人员入口,专人守卫。守卫人员应可靠,并扣押有关证件。其它入口应上锁,专人掌管钥匙,以备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开启,疏散人流。 4、 工地住宿的工人安排在作业区外,使之与作业区分开。公司安排可靠的值班人员,以防自盗或生活的火种引发火灾。住宿的工人应有身份证复印件做抵押。 5、 晚上收工时,工具应由班组收好,借出去的工具如在班组丢失,应由班组按价赔偿。 6、 每晚收工时,完整、大块的材料应重新返回库房,以防丢失。 7、 工地现场及工人住宿的地方及工地办公室都要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保管。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8、 除设专门的防火安全员外,现场的工人要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二齿钩、铁锹、灭火桶、沙箱等也应备齐,开工前要经过至少一次的演习。 9、 要让现场的人了解所有出口的位置,出口要有明显标志,火灾发生时出口能及时打开。 10、要有专人清理现场木屑,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每天收工必清,清理的木屑要运到远离施工工地的地方。 11、烧电焊应远离木材等易燃品,必要时应用焊渣漏斗隔开。同时周围应有专人监视旁边应备好消防器材。 12、任何人不得在做业区内吸烟,点明火。否则罚款100—5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用电要小心,临时电、电源箱等都要由有证电工接驳。收工时,应将无用电源切断。 14、工程部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火灾隐患,要检。 查、抽查结合。 15、任何人不得带走任何施工材料,如发现此种情况,将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开除回家。 16、油漆属易燃物品,库管员应根据有关规范,将油漆存放稳妥,备好消防器材,做到常检查,早发现,早预防。 17、现场油漆工作业时,不准点明火,不准吸烟,管理人员要有专人监视,并在作业区周围准备好消防器材。 18、对于失火、失盗、损坏设备、物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清责任后,分别对肇事者本人,班组、更夫、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详见《规定1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ef32d5195f312b3169a5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