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党校中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改革 对于教师们来说,职称一直都是一个困扰许久的令人头疼的问题,虽然更高的职称意味着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福利待遇,但想要评职称不仅要准备各种各样的材料,而且还要等名额,有时候几年甚至十几年都在为一个职称名额发愁。不过,近年来山东省针对职称开始进行深化改革,在证明材料以及职称评定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简化,使得评职称越来越简单。 更让人兴奋的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明确,要完善评价标准,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分类制定各类教师评价标准,破除“四唯”倾向,注重对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考察,突出评价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和教学改革实绩;进一步向优秀人才倾斜,制定完善相应破格评审条件。要创新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评委;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要遵循职业教育特点和教师职业发展规律,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措施,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1.中职教师评职称注重哪些条件? 分类评价,“指导学生实习成果”也可作评价条件 在评价标准方面,《意见》区别制定各类教师的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 根据不同情况,中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可将教研报告、教案、发明专利、参与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成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或教学竞赛成绩、参与行业标准研发成果等作为评价条件。 同时,《意见》还明确,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以实绩、贡献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特殊人才有哪些“绿色通道”? 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教师可直接评相应职称 在评价标准方面,人社部、教育部对全国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结合现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8a00e3a00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