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鬼魂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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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汉卿戏剧中的“鬼魂”与“梦境”情节分析 关汉卿是我国古代戏剧家中的巨擘,被称为中国的“莎士比亚”。他一生创作杂剧67种,现存18种,而在这不少作品中,作者善用“鬼魂”与“梦境”来丰富情节,推动故事发展。正是由于他作品中的的“鬼魂”与“梦境”极具表现力地将带有迷幻色彩,不少人还将他的作品中的“鬼魂“与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中的“鬼魂”进行比较,可见作者在这极具迷幻色彩的“鬼魂“与”梦境“的成熟驾驭。 其实在中国古代小说等叙事性文学作品中, “鬼魂与梦境”之类的情节描写由来已久, 但在戏剧中大量安排这样的情节, 却是自关汉卿开始的。关氏戏剧创作中所运用的“鬼魂与梦境”有着独到的内蕴, 形式成了具有关式特色的“鬼魂戏”或者“梦境戏”,对后来的戏剧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 关汉卿作为元杂剧创作的“第一人” , 大量将鬼魂梦兆引入戏剧当中, 大大增强了戏剧扑朔迷离的特性, 开拓了戏剧创作的新的法门, 创建了元杂剧“鬼魂”戏和“梦兆”戏的范式, 为后来这类戏的创作有着明显的示范作用。在关汉卿之后, 我们看到了大量安排鬼魂梦兆情节的戏剧的剧作出现, 公案戏如《范张鸡黍》、《昊天塔》、《陈州粜米》、《灰阑记》;爱情戏如《倩女离魂》、《扬州梦》、《汉宫秋》、《梧桐雨》、《西厢记》等, 可以说关汉卿的《窦娥冤》和《西蜀梦》两部杂剧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元代“鬼魂戏”。关氏把鬼魂引进了戏剧创作中, 上演了由人变鬼的故事, 并运用“以实证虚”的艺术技巧, 将演员化装成鬼魂生前的模样, 运用种种表演和有关描绘魂气的曲辞来演述魂气的形态, 以此唤起受众的情感和关注。 实际上,鬼神的观念在上古初民的意识里就已经萌生,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会散去, 有的是为了却心愿, 有的是为保护家人平安, 尤其是冤魂, 更是驱赶不走, 直到报仇昭雪之后, 才返回阴间。可以说, 鬼神迷信在古人的思想深层埋下了层层烙印。所以说,关汉卿是一个将作品建立在广大民众心理之上的成功剧作家, 他会在自己的作品中渗透天变与战争饥荒相联, 与冤狱相联的鬼神观念以及盛行于世的祭祀风俗。 如窦娥头颅落地时, 她发下的三桩誓愿全部灵验:血飞白练、六月飞雪、楚州大旱三年。关汉卿用天地变异来证明窦娥的冤屈,另外, 《西蜀梦》中,诸葛亮夜观天象,偶见凶兆也反映了当时民间普遍存在的天人感应的观念。这样的描写与人们的思想和生活风俗相吻合, 是能被观众喜爱和欢迎的,这也说明关剧拥有深厚的民众基础。 另外,文学作品作为时代的产物,不可避免地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关汉卿作为元杂剧的奠基人,他的作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渗透在作品中的“鬼魂”与“梦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元代的文人心理,深刻揭露了元代社会的黑暗,可以说是反映元代现实的一面镜子。 在入元之后,由于统治阶级对文人进行残酷压迫,关汉卿等人在创作时不能直抒胸臆,以免触到统治阶级的逆鳞而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因而,作家往往选择具有虚幻、隐晦特点的鬼魂梦兆敷衍故事创作杂剧,抒发内心的失落和压抑之情。关创作时采用鬼魂梦兆这样的幻想、想象手段掩人耳目,以书中人物之口,抒发自己心中之块垒,最后帮助书中人物实现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事,维护作品中弱势人物的人格尊严,使权贵豪绅、无赖小人为其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是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比较喜闻乐见的一种创作结果,同时也从侧面揭示出所处社会的黑暗,百姓的有口难言。“这种结构安排,在演出时会形成良好戏剧效果。但更多的是出于剧作家欲存儒家教化的苦心而不顾现实状况,硬生生来调和本来无法调和的矛盾,以求得圆满结局而形成的特殊模式。他们以弱化现实矛盾的方法冲淡自己心中强烈的失落无归之感,也满足了世俗之人掩盖自己恶劣本性体验光明团圆结局的心理需求。”[7]这也是关汉卿通过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在压抑的状态下对黑暗社会做出的力所能及的反抗。 而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来分析,《窦娥冤》作为大悲剧, 作者企图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也并非完全是剧中悲悲惨惨的凄凉图景, 更要突出悲壮激烈的斗争画卷。出于维护正义的良知和对被压迫妇女的同情,关汉卿在《窦娥冤》剧中让窦娥的三桩誓一一应验,以表明天地亦为窦娥冤情所感动。但是,天地并不能解决人间社会里好人受气,坏人得意的现实问题,窦娥长街被斩,真凶张驴儿依然逍遥法外,庸官酷吏竟加官进爵。这种残酷的现实,只能依靠非人间的力量来解决人间的问题,窦娥的冤魂化作复仇的鬼魂出场,雪恨复仇。窦天章看到文卷上写的是药死公公的十恶不赦之罪,意指责窦娥三从四德全无,“辱没祖宗进德,又连累我的清名”。窦娥的鬼魂申明白自己的冤情后,痛快淋漓地唱出了自己的满腔悲愤:“你道是自不该,这招供写的明白。本一点孝顺的心怀,倒做了惹祸的胚胎。呀!这的衙门从古向南开,就中无个冤哉!”由于窦娥鬼魂的力争,并再次对簿公堂,才使窦娥的冤案得以昭雪。这种死后鬼魂仍然坚持斗争复仇的情节,生动地展示了窦娥坚强的反抗精神。 关汉卿对鬼魂的塑造充分体现了他的民间鬼魂观念, 虽然也同其他作家一样赋予了鬼魂的行动飘忽自如的“特异功能” , 但没有给鬼魂增添除此以外任何“异力” , 窦娥死后化鬼, 并不像有的冤鬼那样忽然生出做人时所未有的奇异之力并亲自寻仇, 通过针锋相对的斗争获得胜利, 而是仍然如普通人一样通过寻找可以替自己伸冤的人(主要是当时人们思想中寄托的清官)去实现她的愿望。所以“窦娥的鬼魂不是宿命迷信的产物„„它七分不像鬼, 十分倒像人” 但戏剧家求助于鬼神, 完全不同于宗教徒的拜神求佛,它们起到了对人间法制的微弱的监督作用, 它们所反映出来的积极的战斗意义, 也具有撼人心魄、发人深省的力量。他们大多并不表现为被动的叩求,而是表现出了一种理想化的战胜。舞台上的鬼魂, 正是人的理想的一种特殊展现。 因此, 关汉卿借助于魂梦情节给下层人民指出了一条道路:只有自己坚持斗争才能反抗暴力,求得公正平等的待遇。也只有不断反抗才能获得幸福自由。可以说, 这些鬼魂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迷信。他们身上洋溢着强烈的斗争精神,激励着人们反恶反暴的决心,具有鲜明的战斗意义。 现实主义戏剧并不排斥抒情, 但在现实主义的剧作中, 作者的感情是通过全部艺术手段, 整体地、直接地表现出来的。中国古典戏剧中的浪漫主义抒情则不同, 剧作家的感情往往处处奔泻, 可触可摸。借用中国古代文论术语, 现实主义抒情好比“无我之境” ,浪漫主义抒情类似“有我之境”。值得玩味的是, 在代言体的戏剧艺术中, 剧作家竟能以“我”为主, 直抒其情。这里, 剧作家的主观情感在直接宣泄和跃动, 以致使描写对象部分地变易了客观的现实性形体和情状, 它所造成的艺术意境有一种主观强烈、激情奔腾的气势, 从而迅速地激动人心、感化人心。 许多公案戏、历史戏都是以申冤、复仇为主题的, 梦境场面都有鬼魂的出现。托梦又是查清冤案和报仇雪恨的关键。比如窦娥的鬼魂是为了报仇雪恨才来托梦, 鬼魂的出场和窦娥至死也要伸冤的反抗精神一脉相承。 采的梦境总是在人们面前形象地展现出一个真中有幻, 幻而似真, 虚实相半, 恍惚迷离的艺术天地, 以其特有的魅力吸引着观众。而当梦境服务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和主题思想的表达, 成为全剧有机组成部分时,它就能起到披露人物心理, 突出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增加戏剧效果, 总括全篇结构, 明确表达剧作家创作思想和深化主题的作用, 从而产生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元杂剧作家开始较广泛地把“梦”引入戏曲创作中, 一出出真实生动、意趣横生的梦戏不断涌现, 使艺术梦境极大地扩展了戏剧的表现领域。在中国古典戏剧舞合上, 具有积极浪漫主义理想精神的神仙鬼怪的虚幻形象, 变幻奇特的梦境异域, 浓墨重彩的夸张性格和具有浪漫性质的气象万千的情节构思和悲欢离合的戏剧因素, 美妙动人的歌唱舞蹈, 汇成了一个个色彩缤纷、诗情浓郁、动人心魄的识漫世界 他在剖析现实的同时,又把自己的创作视点移向超现实的内容, 拾掇神仙梦境、鬼魂灵怪的材料来寄托自己对社会的关怀, 表达自己的见解,使作品充满了积极浪漫主义的因素。窦娥临刑时所发的三桩誓愿的灵验和死后阴魂不散, 关羽张飞鬼魂诉冤, 这些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能存在的, 完全是作者用浪漫主义色彩将之神化的结果。关汉卿尽量把作品前半部分的生活现实的故事压缩到最简练的程度,就是为了给鬼魂———作者的理想精神留一个相当充分的篇幅。而那些蝴蝶入梦、梦中谶言的想入非非的情节,也同样是作者理想意志的折射和转化。在现实中一时还实现不了或反抗不及, 怎么办? 没关系,就以理想来补足。正是关汉卿身上这种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结合,深沉的批判与浪漫的精神相结合, 才促使其写出了这么清新感人的剧作。 这种“鬼魂化为凡人”的鬼魂戏范式为后来的诸多戏剧家将“鬼魂化为凡人”描写提供了可参考的模式, 使鬼魂戏中的“鬼魂”更具“人化” , 增添了鬼魂戏人化的艺术魅力。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 , “巧”也是构成叙事文体中情节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汉卿就是用蝴蝶梦与王氏三兄弟杀人案的巧合, 来设计戏剧的情节发展与构成, 也是利用“梦兆”这个具有民间俗信的基础, 来解决事态发展的结果。可见, 关汉卿设计“蝴蝶梦兆”的情节, 实际上是他受民间常俗的影响, 把“梦兆”作为一个“意象” , 融入到包待制的身上, 达到“本色行当”的目的。剧中包待制也是常常断世间不平的案件, 形成一种习惯, 自然而然达到了“真实可信”的境界。对于受众, 又符合他们的审美心理和认同心理, 使戏剧的艺术性得以加强。审案期间,包待制办案劳累伏案而眠,做了一个大蝴蝶救小蝴蝶的梦,受启示的包待制进而盘问出王家母子的真实关系,被王母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出来顶死罪以救前妻的两个孩子的牺牲精神感动,最终用计救了王三,了结了命案。 汉卿在戏剧中大量安排鬼魂梦兆情节有着两点意义。首先, 在思想内容上, 有助于表现善恶相报不爽的劝世意义, 使观众的心理得到安慰。“鬼魂托梦”的现象也是民间鬼魂的一种根植于百姓心中的幻想和事实, 人们相信人间是有“鬼魂”的, 借“鬼魂托梦”可以达到“未完之事可以完成”的目的。因为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这一人们愿意相的道理在人世中是无法百分之百实现的, 而在鬼魂梦境中却总是能够做到的。 其次, 有助于整个剧情的安排。例如, 在《窦娥冤》当中, 自窦娥死后, 剧情如果继续演真人真事, 就无法向下进展了。而窦娥的鬼魂在窦天章梦中的出现, 便使情节得以顺利地延续。第四折是第三折的延续和另一种表现, 正是这两折的相互衔接, 才能完成窦娥死不瞑目、至死不屈的人物形象。 可以说, 鬼魂梦兆情节的安排, 推动了戏剧的情节发展, 使情节具有扑朔迷离的传奇色彩, 增加戏剧情节跌宕起伏的艺术效果。王国维说:“关汉卿一空倚傍, 自铸伟词, 而其言曲尽人情, 字字本色, 故当为元人第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46741c26fff705cd170a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