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爱国故事 鲁迅的爱国故事(通用5篇) 爱国体现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鲁迅的爱国故事(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鲁迅从青年时代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他成为共产主义者之后,便更加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献给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他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祖国和人民怀着真挚的爱。“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广为传诵的名句,正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动写照。为了使祖国摆脱蹂躏、人民得到解放,他一生毫不懈怠地进行战斗,一直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列。彻底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他坚决背叛所出身的封建士大夫阶级,看清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动摇性,坚信只有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才能拯救祖国。中国知识分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气节,中国人民决不甘受外人蹂躏、为维护民族尊严而进行英勇斗争的光荣传统,在鲁迅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后来又由于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指导而得到升华,获得了全新的性质和时代内容。他无私无畏,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是冲锋陷阵的模范,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模范。鲁迅逝世以后,上海人民和全国各地人民为他举行隆重葬礼和悼念活动,上海民众代表在他的灵柩上覆盖了写有“民族魂”三个大字的旗帜。“民族魂”枣这正是中国人民对于自己伟大代表的最中肯贴切的评价。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鲁迅深受鼓舞,与李大钊、陈独秀等当时许多先进知识分子一起,写文章,办杂志,揭开了中国五四运动的序幕。他站在反帝反封建的前列,积极提倡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猛烈抨击几千年来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1918年,他发表了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小说通过象征的艺术手法,无情地揭露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强烈地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罪恶。此后,鲁迅“一发而不可收”,以彻底的不妥协的`姿态,创作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许多小说和大量杂文、随笔、评论,从而成为五四五四运动的先驱和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1902年3月,22岁的鲁迅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离别祖国,到日本留学。1904年8月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医。他想用医学“救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医”,为反压迫、反侵略的斗争出力;还想以医学作为宣传新思想的工具,启发人们社会改革的信仰,达到改造国家的目的。但是,现实的教育,使他终于认识到“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重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于是1906年秋便弃医从文,离开仙台去东京,决定用文艺唤醒人民,使祖国富强起来。鲁迅在仙台医专学习期间,结识了藤野先生,并建立了深挚的情谊。 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浙江绍兴人,字豫才,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以笔名鲁迅闻名于世。鲁迅先生青年时代曾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4年初,入仙台医科专门学医,后从事文艺创作,希望以此改变国民精神。被评为:文学家、思想家、评论家、革命家。那么现在有个问题出现了:鲁迅是个爱国者么?如何解?查字典故事会跟读者分享鲁迅算不算是个爱国者? 有人也许会说这不成问题。可我们要去翻一下有关“爱国者”的书,就会很惊讶的发现很多书都没有把鲁迅列入其中,就是勉强列入,也只有他“我以我血荐轩辕”等寥寥几笔。记得我们念大学时(上世纪80年代初),有一次去听上年级一个师兄的毕业论文答辩,就听他在高谈阔论,说是鲁迅死后在他身上加盖“民族魂”的灵幛是表错了情,因为鲁迅一生都在攻击这个民族的“劣根性”———换句话说,一辈子都在和自己民族过不去,这样与自己民族为敌的人,能作为“民族魂”的代表?能说他是一个爱国者?当然,论文中还引了许多鲁迅指责中国人的言论,有理有据头头是道。你也不能说他讲得没有依据。到了上世纪末,更有文学博士兼现代文学副教授的大牌人物葛红兵在他《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写一份悼词》中,就更“理直气壮”地这么宣判:“鲁迅,这个被人当成一种理念、一种意志、一种典范,甚至捧到了民族魂的人,又当如何?发生在他留日期间的‘幻灯片事件’已成为他弃医从文的爱国主义神话,然而,他真的这么爱国么?既然爱国,他为什么要拒绝回国刺杀清廷走狗的任务?徐锡麟,他的同乡能做的,秋瑾,一个女子能做的,他为什么不能做?难道他不怯懦吗?”如果说,我那位不知名的师兄还只是从言论上判断鲁迅不是民族魂的话,那这个有名的评论家可就是从行动上指出鲁迅不是爱国者了。这样,从理论到实践,似乎都可以判明这个一辈子写文无数最后呕心而死的文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爱国者。然而,这“有理有据”的结论可靠么?唯唯诺诺。 的确,从言论上看,鲁迅没有什么爱国的豪言壮语———也就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倒是他攻击中国人的言论,甚至说中国人国民性不如日本人的言论在他书中屡屡可见。倒是他的另一个同乡的爱国言论屡屡可见,什么“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一死心期殊未了,此头须向国门悬。”单从言论比较,后者当然比鲁迅爱国。可,当我们知道这些慷慨激昂,充满爱国情怀的诗句是出自汪精卫之手后,还会以言取人么?西方人所谓“言语是银,沉默是金”,良有以也。中国的老子讲的“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也是这个道理。鲁迅自己也说过:“满口爱国,满身国粹,也于实际上做奴才并无妨碍。”所以,当别人骂他为“买办”时,他索性将这词英文的音译拿来做了自己的笔名:康白度———这名字当然没有“葛红兵”响亮气派,可我们恐怕也很难因此就断定后者比前者更有为更爱国。 其实,鲁迅对祖国的爱是以骂的形式来表现的:因为他所深爱的祖国当时已病入膏肓———这就仿佛对一个病人,真正的爱不是无休止地对这病人唱赞歌,甚至连病态也称颂不已———所谓“红肿之处,艳如桃李;溃烂之时,美若乳酪”。这样的“爱”,能说是真正的爱么?这样的人能说是“民族魂”么?这只能使国家更加沉沦,病态更加严重。真正的爱只能是毫不客气地“指出病症,引起疗效”痛下针砭———用鲁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一个连自己民族的苦难都不敢正视的人,遑论爱国?!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鲁迅才会有“能憎,才能爱”的名言,而在他诗中,“横眉冷对千夫指”这一句才会放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前面。 爱,不一定表现为温馨;她可以表现为冷峻。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 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 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4ce34783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