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办 法 为进一步整顿农村财务,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干部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实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 村级财务 各村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的《二泉井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乡农经管理站按《制度》严格把好报帐、审批、村务公开和现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使村级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真正代理。 二、 干部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工资组成: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四块组成。 基础工资:由所任职务决定、基本固定的工资,也叫职务工资。 工作量工资:由行政村人口多少决定,工作量工资= 1元/人×全村总人口。 工龄工资:由连续任职工龄决定,每任职一年增加10元。 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与工作量工资总和的2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平时工作及年终考核挂钩进行核定。 (二)工资分配 1、 书记:基础工资为2000元/年 + 工作量工资 + 工龄工资 2、 主任(包括千人以上村选举产生的副主任):(书记基础工资 + 书记工作量工资)×85% + 工龄工资 3、 会计:(书记基础工资 + 书记工作量工资)×85% +工龄工资 4、 计生专干:(书记基础工资 + 书记工作量工资)×70% + 工龄工资 5、 副书记、副主任:(书记基础工资 + 书记工作量工资)×50% + 工龄工资 (三)兼职干部工资 原则上兼职干部工资按最高工资职务领取,如有特殊兼职(书记兼专干、会计兼专干等)除领取本职务工资外,所兼职务工资的50%作为补贴。 三、 其他人员待遇 1、 村委、支委委员:没有任职的村委、支委委员,不享受工资待遇。开会可以适当以两工给予误工补贴,原则上每年每人不超过50元。上工与村民一样实行出工记工。 2、 村小组长(生产队长):一律取消村小组长。如千人以上村特殊需要,实行出工记工给予误工补贴,但工值不得超过村民当天出工工值。 3、 育龄妇女小组长:尽量压缩减少育龄妇女小组长人数。补贴按县计生局规定标准由计生办统一从转移支付按月发放。 4、 理财小组长:采取全年定额、年底由两工以误工补助形式给予补贴,全年控制在50元—100元之间。 5、 村民代表:原则上开会不记工。 6、 防疫员:工资由乡防疫站统一标准发放,搞防疫不得另行记工。 7、 护林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公开选聘,工资标准采取自愿原则由村民核定。工资来源由村民退耕地按亩筹资。 8、 农医:由乡卫生院统一标准发放补贴,村里不负担其他任何补贴。 9、 电工:不得记工,亏电部分由村民讨论解决,与村财务不得发生关系。 10、 村干部(主要干部)两工:村干部带工不记工,免去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家的子女(最多不超过4人)义务工。 本办法自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 二00九年三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19930b4a7302768e9939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