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转 专业、导师(院系) 申 请 审 批 表 姓名 院系 性别 专业 学号 手机 导师 研 究 生 类 别 培养类别 □博士生 □学历教育硕士生 □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单证) □非在职全日制 □委托培养 □专项计划 □其他( ) □是 □否 (此项选择只适用于06级后,不含06级的学生) 当前是否正在享受奖助 申请类□转专业 □转导师 □转院系 □其他( ) 别 申请理由(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等另附): 个人 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现所在院系: 主管院领导签名: 院系签章: 年 月 日 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导师姓名 培养类型(医科学生科研型、临床型) 学年学费标准(元/学年) 其他: 现所在院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名: 导师 意见 转入院系(专业)导师意见(其中申请转专业者,需另纸附上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相关性专门说明。): 签名: 年 月 日 转入院系(涉及转院系者填写): 主管院领导签名: 院系签章: 年 月 日 现相关信息 申请变更后信息 院系 意见 相关信息确认(不变更的信息划/线) 研究生院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1. 硕士生申请院系内转导师的,由所在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批、备案、存档。在学校批准转导师之前,原导师仍承担导师职责。 2. 研究生院培养处受理转专业申请时间:按照校历每个长学期(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接受申请,校研究生转专业专家委员会特别提 醒 将于每个长学期开学初集中讨论审批一次。 3. 欠缴学校费用、未在研究生校务管理系统中注册者,不受理转专业、院系(导师)申请。 4. 申请由各附属医院转入其他学院(转导师、转院系)的,须附专函,详细说明当前奖助金发放(原医院发放截止时间)、导师配套经费情况(含原导师、申请转入导师),所在院系签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3ed207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