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致: 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负责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负责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 5、供应商必须从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6、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db17bee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