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湖北恩施州咸丰县幼升小招生范围和电脑派位摇号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和秩序,切实加强新生入学、转学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规范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招生对象
(二)一年级。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出申请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七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免试进入初中学习。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为正常招生对象,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无法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招生原则
(二)划片招生。公办小学、县民族幼儿园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招生范围,公办初中根据辖区服务范围、辖区内小学与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相结合划定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一年级新生,民办初中在满足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就读需求后,按空余学位数在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招收新生。
(三)严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和现有条件确定招生计划,科学设置学位。幼儿园、公民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班额之内。
(四)规范招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招生。
1.县民族幼儿园:招收辖区招生范围内已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名额满员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补报。
2.城区公办小学:县民族实验小学、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高乐山镇新城小学、高乐山镇杨泗坝小学、高乐山镇小模小学、高乐山镇太坪沟小学优先满足“保障性入学类”适龄儿童入学;还有空余学位时,再满足本校辖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房产证)人员子女入学(空余学位不足则摇号确定学位),仍有空余学位则接受城区非本校辖区内的房产证人员子女入学(空余学位不足则摇号确定学位);在满足上述儿童入学后还有空余学位,按先“本校辖区内”后“城区非本校辖区内”的顺序接受“非保障类”人员子女入学(空余学位不足则摇号确定学位);“其他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小模小学、太坪沟小学满足本校辖区“保障类”“房产证类”“非保障类”人员子女入学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接受“其他类”人员子女入学。如果报名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学校直接招录入学;如果报名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学校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
3.城区公办初中:咸丰县民族中学、高乐山镇民族中学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县民族中学冠达班、高乐山镇民族中学思源班在全县小学毕业生中招收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民办小学:优先录取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确保录取城区幼儿园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50%以上,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录取乡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入学,如报名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
5.民办初中:首先无条件录取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然后录取有意愿就读的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确保招录城区小学毕业生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50%以上,最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录取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果乡镇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入学;如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
(五)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县教育局统一建立“新生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城区公民办小学、县民族幼儿园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录取结果。全县公民办初中、非城区乡镇小学实行线下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含民办),不能同时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否则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符合条件但“报名系统”审核未通过的,到辖区内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3.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4.资格认定
(二)城区小学资格认定点击查看
(三)初中
各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以学籍系统为准)发放入学通知书。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其他新生入学资格,由各初中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参照小学入学资格认定办理。
(四)残疾儿童入学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和相关规定,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但符合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学校上学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具备学习、认知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实施送教工作。
(五)县外转入学生入学
1.一年级新生从县外转入,按本管理办法在网上报名;七年级新生从县外转入,按本管理办法回户籍所在地辖区初中通过线下报名就读。
2.户籍在城区的学生中途从县外转入户籍所在地就读,在辖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学校直接按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辖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安置到城区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户籍在乡镇的学生转回户籍地就读,由乡镇辖区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
5.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二)审核学生填报信息(2022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曲江镇人民政府、高乐山镇各社区、各民办学校等相关单位进入“报名系统”,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登记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城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审核学生名单(2022年7月20日)。学校对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对有异议的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四)公示学生名单(2022年7月21日至7月24日)。城区公民办学校在学校公众号、校门口处公示拟招录学生名单和参与公开摇号学生名单。
(五)第一轮摇号(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公办小学招录“保障性入学”后有空余学位的,由学校对“房产证入学类”人员子女组织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如城区学校空余学位能满足房产证类入学,则不摇号直接招录);民办小学报名入学人数大于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报名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民办初中在本校小学毕业生自愿升入本校初中后有空余学位的,如报名学生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如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到曲江镇中小学线下报名就读。摇号结果均在各学校公众号、校门处公示。
(六)第二轮摇号(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对在公办小学第一轮摇号中未取得学位的学生,根据城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确定招录学校,并在学校公众号、校门口处公示结果。如城区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未取得学位的房产证类入学人数,则由家长自由选择城区有空余学位学校,由教育局现场组织城区有空余学位学校进行现场录取,由各学校在公众号、校门口处公示录取结果。
(七)第三轮摇号(2022年7月26日下午2:30)。城区各公办小学在满足前9类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如学校辖区范围内非保障性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公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是否取得学位;如非保障性入学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
(八)第四轮摇号(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城区各公办小学在满足前12类适龄儿童都顺利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对“非保障性入学类”未取得学位的学生由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确定是否取得城区学校学位,并在学校公众号、校门口处进行公示结果。
(九)第五轮摇号(2022年7月27日下午2:00)。高乐山镇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县教育局对“其他类入学”人员统一组织第五轮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如果“其他类入学”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并在学校公众号、校门口处公示结果。
(十)返回户籍地入学。不接受摇号结果或摇号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十一)录取名单备案(2022年7月28日至7月29日)。城区公民办中小学上报录取名单至县教育局备案。
(十二)报名入学(2022年9月1日)。新生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
6.相关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负责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县委宣传部负责处置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网络舆情,县信访局负责化解处置招生工作中存在的信访问题,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宣传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报名资料的审核,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推行网上办理。城区小学(含民办)、县民族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线下报名。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各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各幼儿园指导家长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移动终端在“咸丰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新生入学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负责资料审核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系统用短信方式及时反馈给家长。教育局和城区各学校设立招生报名咨询处,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如因家长资料填报有误等特殊情况未能通过线上审核的,家长到辖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学校统一收取材料后报相关部门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方能招收入学。
(四)依法保障入学。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包入学法定职责,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加强政策宣传。县教育局发布新生入学政策问答和家长报名须知,各中小学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进行本校起始年级招生政策宣传。各民办学校发布的广告(招生简章)必须在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并与教育局审批备案的广告(招生简章)保持一致。各职能部门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点,就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公开审核相关资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凡涉及审核各类证明材料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后导出名单打印并签字。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县纪委监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管,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