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关于开展
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冀卫发【201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冀卫办科教函【2017】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应届和往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学位衔接需纳入培训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
(二)招生范围
1.我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应接受培训。
2.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者可参加培训,含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7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行完报到手续后需参加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各医疗机构已招录的5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可以参加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
4.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我院拟完成住院医师招生任务(详见附件),实际招生人数以正式录取为准。
三、招生方式及原则
按照统一要求,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临床能力测评、考核录取等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四、招生工作程序
培训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专项研究生报名流程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一)网上报名。报名者根据所报培训类别登录住培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培训志愿时,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专项研究生应当取得培养高校研究生同意)。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不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不予招生。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00:00时至7月10日24:00时。
具体操作如下:
(1) 登陆www.hbrct.haoyisheng.com(住培管理平台);
(2) 点击“新学员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
(3) 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重新登录;
(4) 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5) 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 进入系统后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7) 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三)考试录取。
(四)公示报道。
教育处
联系电话0335-5908185
0335-5908781
名称 |
人数 |
内科 |
11 |
儿科 |
4 |
急诊 |
2 |
皮肤 |
2 |
神内 |
2 |
全科 |
25 |
康复 |
1 |
外科 |
7 |
神外 |
1 |
胸外 |
1 |
泌外 |
1 |
整形 |
1 |
骨科 |
2 |
妇产 |
3 |
眼科 |
1 |
耳鼻喉 |
2 |
麻醉 |
1 |
病理 |
1 |
检验 |
1 |
放射影像 |
2 |
核医学 |
1 |
口全 |
1 |
总量 |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