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高考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7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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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贵州省2023年高考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30日,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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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和《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00:00至6月30日18:00。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http://gkzy.eaagz.org.cn)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3)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4)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5)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二)体育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第一批本科院校→(2)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3)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体育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三)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提前批本科院校→(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3)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4)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5)第一批本科院校→(6)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9)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10)特殊类高职(专科)院校→(11)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除艺术类梯度志愿,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特殊类高职(专科)院校外,其他各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见《贵州省2023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艺术类按100%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23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军队院校(军籍生)、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


  1.报考军队院校(军籍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婚。军队院校(军籍生)要进行面试、体检及政治考核,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院校(军籍生)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欲报考军队院校(军籍生)的考生在面试、体检前要按规定时间在普通高中组织下或自行前往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填写政治考核表参加考核,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2.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欲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在公安机关指定网站或“贵州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微信小程序上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填报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专业时,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培养协议(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且上面试线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二)招飞院校招生


  1.空军航空大学招收的“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空军招飞检测合格的高中毕业男生方可报考,其他考生不能报考,语种限英语、俄语。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运输机驾驶)”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经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报考。报考条件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报考考生必须是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高考成绩达到贵州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要求进行政审、面试(详细要求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院校在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


  (五)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


  今年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


  (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须参加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且结论均为合格。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员毕业时,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干部计划,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安排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任消防员;不愿到队伍任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七)定向招生


  1.国家公费师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七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国家公费师范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院校招收普通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两所院校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三所院校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


  文史、理工普通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特殊类型本科批次录取;体育类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本科录取;艺术类安排在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批次录取。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公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优师专项师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今年有八所师范院校(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省直属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在我省招收优师专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地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3.非西藏生定藏就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除填写《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考生须将《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交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再将《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在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将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免费医学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区域考生,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本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分配到各县,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后,如定向县生源不足,将进行补报志愿,全省具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补报。补报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向县户籍考生;如定向县生源仍不足,将从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中录取;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不足的,将在全省所有补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根据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被本校拟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本批次录取规定的时间(接到拟录取院校通知后第二天工作时间)与定向县(市、区、特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特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3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国家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九)地方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九所省直本科院校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收我省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考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特殊类型招生


  1.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且通过测试并入围的考生,其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


  2.今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参加院校测试并入围的考生方可报考。


  (十一)“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十二)“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


  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所院校。


  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所院校。


  报考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户籍在我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所属72个县(参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9号)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且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双语民族班或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双语民族班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预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批次录取,双语民族班专科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


  (十三)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彝语类专业招生


  今年,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在我省有彝语类专业计划,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录取。


  拟报考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彝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类彝族语言口语测试,且口语测试成绩须达到报考资格线,方可填报。


  彝语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彝族语言口语测试科目、分值、成绩查询、测试方式及评分、划线、录取原则等)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9号)执行。


  (十四)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今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十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分省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若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院校则无法提交。未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艺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照院校要求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及“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


  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如取得一个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可在同一批次中填报使用该合格成绩的相应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录取原则、学费及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器乐统考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小方向统考成绩投档。


  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填报其它音乐类的相应专业。


  (十六)相关政策说明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填报,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或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每个批次的院校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六)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eaagz.org.cn),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七)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录取后出现缺额的,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补报志愿。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贵州省2023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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