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为加强我市工会工作协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景德镇市(县、市、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工作协理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市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江西省景德镇市户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明礼貌;
3、热爱工会工作,勤奋好学,安心基层,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景德镇市(县、市、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协理员,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附件)
1、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含11月1日);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协理员主要职责
工会协理员工作在县市区以下基层工会(含高新区总工会、陶瓷工业园区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从事辖区内各类企业、非公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从事辖区内为职工所开展的法律维权、法律援助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协调、帮助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工资集体协商;
3、开展服务职工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5、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文体活动;
6、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7、及时报送工会工作信息;
8、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工会协理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当地新招聘的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聘工会协理员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构成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的40%作为基础绩效,每月发放; 60%作为奖励绩效,经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
六、招聘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二寸照片到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训考试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5∶30。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相关事宜
1、笔试内容包括:经济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工会业务知识(含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会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9:00-11:00,共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领取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其入闱比例为1:3。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详见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
(四)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聘用。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遇总分数相同,且加面试分数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另行商定)。
体检及考核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详见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总工会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会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工会工作协理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工会协理员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正式上岗后不作为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作失误引发重大事故的,报经景德镇市总工会同意后可按合同约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一般为五年,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咨询电话、网站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98-8229343 13617986252(徐部长)
报名咨询电话:0798-8522411
具体事项查询网站: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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