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详见《迪庆州2023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符合职位条件的公务员。
2.县(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符合职位条件的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我州县(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迪庆先锋网下载、填写并打印《迪庆州2023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迪庆先峰网通过链接(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5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4象素,高约156象素),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为JPG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收到报名人员《报名推荐表》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改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批准后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2023年8月下旬在迪庆先锋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8月23日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予以资格审查。未成功改报职位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应及时告知本人。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8月30日9:00至2023年9月2日9:30,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887—8881977。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日(星期六)9:00—12:00,考点统一设置在香格里拉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9月上旬在迪庆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9月中旬,州委组织部将通过迪庆先锋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
4.面试组织。面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组织,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州委组织部将通过迪庆先锋网站公布报名人员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州委组织部通过迪庆先锋网站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
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单位)。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转任人员。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转任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本单位和拟遴选转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公开遴选拟转任人员可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试用期内,拟遴选转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迪庆州2023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遴选报名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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