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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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5月11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3e7e6a9ec48d25a4e9bdb68231cdf8c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