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报名即日起至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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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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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简称ICC)成立于2000年3月,直属于上海科学院,受国家科技部、上海市科委指导。ICC着力建设和发挥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领域项目管理、产业化促进三大功能。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多项目晶圆(MPW)服务、测试专业技术服务、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行业技术信息研究分析等。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

  (二)岗位说明及具体条件

  1、技术研发与支持工程师(RFID测试方向)

  1)岗位说明

  提供全面的RFID测试技术支持;

  负责指导并带领客户完成具体测试任务;

  负责收集、整理客户对技术上的需求及相关技术、产品发展情况;

  完成最终测试报告的整理。

  2)具体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微电子、信息工程或相关专业;

  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及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

  精通与RFID测试相关的1~2门专业技术;能熟练使用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信号发生器等测试仪器,熟悉UHFEPC协议标准及测试规范;

  具备一定的技术文档撰写能力与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

  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良好的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具有团队精神;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在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后),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名登记表使用Word格式;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其它证书证明等,生成为一个PDF/Word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邮件命名规则为“ICC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截止。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本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

  3、考试(笔试与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本中心通知参加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正常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本中心领导、相关部门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纪检人员与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以及是否具备与岗位相符的个性等;

  3)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各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考察

  本中心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21栋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61609878*312

  电子邮箱:rain@icc.sh.cn

  监督电话:5137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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