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2日”期间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其他条件:
(1)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3年4月2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日;
(3)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4月2日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4)招聘岗位的专业范围参照附件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及要求等信息详见《福建省创新研究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三、公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中国海峡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福建省创新研究院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查询结果);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有明确岗位和工作信息、具体工作时间及公章)扫描件,涉及工作年限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https://etax.chinatax.gov.cn/?dmnHafHu=0ndlcGlqEq9FqQjPIVKofXGPN76vG_F5xBdLmuWjcCvVQ4tKRYoMEJd92c2Tb3C5TM5ue54GCzvb9SzW8ARPb_sKaE6c9OEr或个人所得税APP)或工资流水清单(相关银行,需体现“工资”列项)或社保缴交凭证(相关社保APP)扫描件;
(5)与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截止后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5.上述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2)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无法形成竞争的,考试成绩单独计算,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加总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成绩名次按面试成绩排,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试流程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前一环节符合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其他未尽事宜,如上级或相关部门要求发生变化等,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六、政审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政审需提供材料将通过公告或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政审过程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备相关诚信记录部门备案;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时复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及福建省创新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考试相关费用,不制作任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报考者请保证填写的所有联系方式准确,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邮件方式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创新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薪酬及福利待遇参照创研院在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按省创新研究院有关规定执行,自办理好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咨询电话:0591-87431639,8762826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创新研究院。
附件>>>点击查看
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pdf
2.福建省创新研究院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原文标题:福建省创新研究院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4295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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