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本批次招录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申请-考核”制
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
2.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经全日制本科教育,取得学士学位;
(4)申请者为本校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5)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与其硕士阶段导师一致,如有不一致需征得硕士导师同意并填写《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更换申请表》,并延续硕士阶段研究方向。(申请表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6)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CET-6成绩≥425分或合格;
②托福(TOEFL)成绩≥8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6.0;
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收录。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6日
2.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下载打印其他用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2023年全日制博士报名全部实行网络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6日。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1.“申请-考核”制报名考试费80元;
2.硕博连读免报名考试费。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确认时间:
2022年12月7日(9:30-11:30;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仙林校区丰盛楼一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要求送交下列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同时携带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必备;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书(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专家本人签字,非南京中医药大学聘任专家需提供专家职称复印件)必备;
(3)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考生可自行拆封,和报名材料一起装订)必备;
(4)身份证件复印件-必备;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备;
(6)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提供;
(7)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应届生提供。应届硕士申报“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不少于一万字),申报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必备;
(9)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中医学临床专业的考生提供;
(10)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
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在职人员提供;
(12)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报名材料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亲自送交审核,受疫情防控影响,学校目前处于封闭管理状态,校外人员可委托本校学生代为确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确认材料。逾期未确认者,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4.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考核与录取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综合考核将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2.各招生单位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2000元/生/学年。
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项目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九、其他说明
1.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
(1)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须将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3)有工作单位者须填报定向。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经入学学籍清查确认,将取消学籍。
2.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未录取考生报名材料不保存,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5.新中药学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授予学位,发放奖助学金,开展就业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由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新中药学院)负责,享受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新中药学院)提供的学习、住宿条件和科研补助等待遇。
6.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11028
联系邮箱:nzyyzb@njucm.edu.cn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23年全日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方式.pdf
附件4: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更换申请表.pdf
附件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封面.pdf
原文标题: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gra.njucm.edu.cn/2022/1125/c2973a10905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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