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技能类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技能类(2300-2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30%补贴等福利。具体工资待遇按《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开委办【2019】60号)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8月24日-8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45-12:00;15:0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彩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wfgj@163.com。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714办公室,电话:83985667)
(三)资格审查:由区发改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由区发改局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审。区发改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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