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1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理顺轨道交通建设体制要求,集团与市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行使企业职能,又履行政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见此页面最底端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1、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7年社会招聘岗位明细表;
2、应聘人员诚信书。
二、招聘方式
报名时间:1月7日9:00-1月12日17:00
参加招聘的人员登陆我集团官方网站(www.ncmtr.com)查看招聘公告,通过直接登录我集团“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ncmtr.com:82)→申请账号→登陆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并投递简历和报名要求的诚信书、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以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电子版→点击提交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年龄及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7年1月。
注:报名人员应按报名条件提供完整的个人资料或证明,以免延误报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我集团发布招聘公告中的一个职位,不可双重报名,请勿反复投递,重复报名时,系统默认以最近报名岗位统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诚信报名,凡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供报名信息、证书、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报考社会招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站内信息形式发出,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关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站内反馈信息。
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排名先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经综合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员,可取消或减少此岗位的招聘。
六、体检
对所有确定的岗位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给予拟聘。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用工方式
按运营分公司规定入职程序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运营分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八、其它事项
1、报名资料将纳入集团储备人才库,恕不退回,我们保密;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面试现场书面签订《诚信书》;
4、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791-88168977,0791-86365807;
5、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791-86365806、0791-82720182。
附件: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17年社会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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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