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特岗教师成绩单]贵州省2018“特岗教师”招聘程序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5月26-28日

副标题:贵州省2018“特岗教师”招聘程序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5月2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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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贵州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程序已发布,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5月26-28日,®文档大全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审核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但需提供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7日。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在市(州)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毕业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毕业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6月14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5日前须将本市(州)“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但需提供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所属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9个考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查看各地在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细则)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各市(州)教育局须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公布的各市(州)招聘细则上查询,或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查询。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

  5.体检

  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30日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各市(州)并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8月1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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