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人员体检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递补人员体检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人员体检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一)递补人员
根据《公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之规定,因报考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33306100)总成绩排名第1名考生薛中松(准考证号:3051060101824)在体检环节自愿放弃,总成绩排名第2名考生胡洋(准考证号:3051060101623)在考察环节自愿放弃,现依次递补报考该职位总成绩排名第3名考生。
(二)递补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三)体检安排
1.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请于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当日早上8:00前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旗杆下集合。体检队伍统一离开集中地点前往体检医院时仍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2.体检费用。体检费预计55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亦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准备现金)。
(四)体检的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填报健康筛查书(附件2,“体检当日体温”栏目暂不填),报到时上交该书;
5.参加体检前需提供本人前24小时内在绵阳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天府健康通核酸检测结果查询为准;[注意: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请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体检;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请在微信小程序“绵疫控”上查询。]
6.参加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四川疾控健康提示”“绵阳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B类地区需3天2检的,需提供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第二次采样须在绵阳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参加体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七)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二、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2531499)。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16-2531499。
附件:健康筛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