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师# 导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2023年北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文档大全网从公告中了解到,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6日,2023年北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3.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3/P0202303303327564013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