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尽量错峰申请,避免登不上的情况)。
网上审核时间: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上传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其他材料:
①居住直系亲属自购房的:提供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从学籍网下载打印,且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③其他需印证的相关材料。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地址属华阳街道)及积分信息。
2.截止2023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各点位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2023年7月1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
1.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区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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