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临聘采血护士5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专业。
护理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为体采科一线临聘采血护士。
(三)岗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在“青海献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休息时间不报名)。
报名地点:青海省血液中心六楼党务人事办公室(西宁市城北区廿里铺镇二十号路南)。
根据招聘信息公布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联系方式)、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证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主要考核应聘者采供血相关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相关知识以及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中心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待考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青海献血”网公示7天,主动接受社会及各方面的监督。如有异议,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拟聘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新招聘临聘采血护士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体采科临聘采血护士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由中心纪检部门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中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中心人事部门。
联系方式:
中心人事:0971—8290012;
中心纪检:0971—8290005。
原文标题:【事业单位】青海省血液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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