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莱山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和《关于实施“莱山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烟莱人社〔2016〕5号)等有关规定,莱山区常年引进长、教学和教研员。其中教研员岗位主要是初中学段英语、物理、生物、历史(传统文化)、地理、政治等学科;小学学段数学、英语等学科;全学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
一、资格条件
(一)长的资格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创建意识、专业发展意愿和潜力,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50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10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校级领导任职经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身体健康。
(二)教学的资格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教学成绩优秀,具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县区级及以上范围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45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身体健康。
(三)教研员的资格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创新能力,教学成绩或所指导的学科成绩在当地名列前茅,在县区级及以上范围有较大影响。同等条件下,获得过
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聘者按照工作所在学段参与对应学科选聘,高中应聘者可以参与初中、小学对应学科选聘,初中应聘者可以参与小学对应学科选聘。
3.年龄不超过45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10年及以上相应学段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担任过教研员或学校教研组长、教导处正(副)主任以上管理职务。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报名者可持相关材料到莱山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现场报名,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ytlsjtj@126.com报名。招聘主管机关将按适当男女比例适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
三、聘用和待遇
经考察、体检和公示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待遇按莱山区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籍关系均可随迁至我区,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等给予优先安排。
本公告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572
信息公布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