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高考清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年辽宁省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副标题:2021年辽宁省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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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导语】2021年辽宁省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录选调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人才进入辽宁省选调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清华大学2021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纳入范围。

  二、选调岗位

  考生自愿申报辽宁省14个省辖市(具体岗位详见http://career.cic.tsinghua.edu.cn/)作为工作去向,录用后分配到市直单位岗位工作。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奉献。

  2.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7月3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2020年11月27日前,报名考生向学校就业部门提交《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清华定向)》,由学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并签署个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

  2.资格审查。2020年11月30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于2020年11月30日17:00时前将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和《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相关材料(清华定向)》(PDF格式)打包发送至lnxds2021@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审查合格的将通过邮箱下发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及时查收并妥善保管。

  3.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笔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周三)上午9:00,笔试地点设在清华大学校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笔试结束后,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周五)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加盖公章的《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清华定向)》。监考人员依据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考生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考生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但仍坚持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组织考察。2020年12月中旬,在清华大学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5.集中体检。2020年12月中下旬,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委托清华大学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辽宁省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其选调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确定名单。2020年12月底前,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名单,并在清华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考生未按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7.岗前培训和办理手续。按照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招录总体时间安排,一并进行岗前培训和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选调生在试用期满后,由选调的市直单位结合定点扶贫等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对口的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严禁提前结束锻炼,严禁县(市、区)及以上机关借调。

  3.选调生在市级党政机关工作未满5年,不得调入省直机关。

  4.省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6.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享受各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

  2.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3128277

  13032403795(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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