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考分A、B、C三类岗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
(一)A类岗位考调对象:
1.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含超编的搬罾中学、搬罾小学,不含农村停招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西华师大附中分流的在职在编计算机教师。
3.南充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事业编制的回流安置教师。
(二)B类岗位考调对象:
1.资源整合学校(南充二中、建华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2.西华师大附中分流的在职在编数学教师。
3.南充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事业编制的回流安置教师。
(三)C类岗位考调对象:
2023年秋季农村停招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停招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①A类岗位:年龄须在42周岁(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南充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事业编制的回流安置教师、西华师大附中分流的在职在编计算机教师除外);②B类岗位:年龄须在50周岁(197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南充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事业编制的回流安置教师除外);③C类岗位:年龄须在50周岁(197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A类岗位(南充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事业编制的回流安置教师除外)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经历:须现学校在职在编3年及以上(2020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专业条件:①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②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小学或中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5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3),由报考者下载打印填写。需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报考者必须对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彻本次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资格确定: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通知书的领取:详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构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1.A、B类岗位: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各考调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C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每所学校同岗位同学科有效报考人数与分流岗位人数之比),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根据各学校分流岗位同学科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分流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算。
4.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www.shunqing.gov.cn)。
(三)面试
1.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
2.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教材。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算。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www.shunqing.gov.cn)。
七、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C类岗位按照报考者所在学校同岗位同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拟调人员公示
拟调人员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
十、选择岗位
拟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类别同层次同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一、调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委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0817-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十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顺庆区人民政府上发布的,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调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查看
1.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秋季农村停招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3.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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