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021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副标题:2021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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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体检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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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定向考录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关于“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的规定,共有222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其中公招考录体检206人、定向考录16人。具体体检名单点击查看。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定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304室报名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定于2021年6月5日(星期六)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并缴体检费用550元(现金),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五、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三)体检结果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需复检的考生须在上条规定时限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703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三)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助听器。

  (四)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六)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七)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人员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广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敬请广大考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梳理个人行程,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集合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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