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硕士研究生学缘结构,促进学术交流,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7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调剂政策公布如下:
一、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面向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相关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校内调剂基本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校内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原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英语科目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4.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专业(领域)校内调剂录取人数及调剂具体条件
接收报考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优先,其次接收报考机械类、控制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0805206 动力工程:17人
接收报考本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083001环境科学:1人
接收报考环境工程(学术型),材料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就读于东北大学环境类,冶金工程,材料类,矿业类专业优先。
0806Z1 冶金资源科学与工程:6人
接收报考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限2人)专业合格考生,本科就读于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西安冶金建筑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的冶金工程,环境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矿业类专业优先;
085205 冶金工程:65人(更新)
1、优先接收报考冶金工程(非全日制)、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专业考生;
2、接收报考化学工程、化学工艺、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环境类、安全类、机械类、控制类校内合格考生,本科院校为东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华北理工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为冶金类、材料类优先。
(三)校内调剂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学院根据调剂条件(含优先条件),以考生初试时公共科目(政治、外语、数学)成绩排序。按各学科专业(领域)缺额数的130%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计算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末位相同分数的考生具有同等资格。
(四)校内调剂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综合面试为100分,专业笔试考核为120分。
综合面试相关内容详见《冶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要求。
专业笔试科目详见冶金学院网站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要求。
(五)校内调剂录取规则
调剂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初试公共科目成绩(政治、外语、数学)+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专业笔试成绩低于50分。
思想政治、诚信考核不合格。
(六)校内调剂程序安排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学院调剂公告,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在3月24日17点前提交到学院教科办(冶金馆330)。
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和学院的复试安排一志愿复试之后进行,请密切关注东北大学冶金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安排。校内调剂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继续面向第一志愿报考非东北大学的考生接收合格考生,调剂方案另行公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第一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冶金学院。如与国家、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方式:024-83687324
冶金学院
辽宁东北大学冶金学院2017考研调剂信息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