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统筹考虑居民和学校网点分布,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禁招收择校生。
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创造条件安排特殊少年儿童通过合适的方式接受教育。
(二)“学校自主,部门监督”原则
学校必须妥善安排学区内学生就读,认真审查新生入学及转入学生就读资格,不得接受未达入学年龄的一年级新生,不得接受留(跳)级学生,不得随意招收学区范围外的学生,不得接受不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学生。
(三)“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原则
建立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招生计划
(一)学位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县直属小学、县民族小学、恩乐镇中心小学3所学校可供一年级学位720个。镇沅县第一中学、镇沅县民族中学、恩乐镇中学3所学校可供七年级学位900个。
(二)小学招生计划
镇沅县城区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录年满6周岁,即:出生时间在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3所城区小学计划招录一年级学生16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720人。
1.县直属小学
招录一年级学生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分四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户籍在镇沅县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镇沅县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和镇沅县城区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收户籍为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的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录。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户籍为非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但父母在三个社区内购买有房产自愿报名到县直属小学就读的家庭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录。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录。
2.县民族小学
(1)一年级
2023年秋季学期招录一年级8个教学班,每个班45人,共计360人,分四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①招录户籍在镇沅县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镇沅县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在编在岗人子女和镇沅县城区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子女。②招录户籍在恩乐镇团结村、玻烈村的适龄儿童。③招录户籍在恩乐镇恩乐村、民江村就近就便的适龄儿童。④招录购买托写“双创”“养老”安置房的家庭子女。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户籍为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录。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户籍为非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但父母在三个社区内购买有房产的家庭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录。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及县域乡镇的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二、三、四年级
计划招录二、三、四年级各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540人,分三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分流县直属小学及恩乐镇中心小学2020、2021、2022级在校学生。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分流后有剩余学位,招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县域乡镇在校生。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恩乐镇中心小学
招录一年级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180人,分三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1)招录户籍在恩乐镇勤劳村、五一村、文旧村、大平掌村、复兴村适龄儿童。(2)招录户籍在恩乐镇恩乐村、民江村就近就便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招录后有剩余学位,招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随监护人长期居住在县城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初中招生计划
1.县第一中学
计划招录七年级新生4个班,每个班50人,共200人,分四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招录县直属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户籍在镇沅县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镇沅县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和镇沅县城区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县直属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户籍在镇沅县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县直属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户籍非城关社区、先锋社区、茶王社区但在三个社区内购买有房产的家庭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自愿报名随监护人长期居住在县城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县民族中学
计划招录七年级新生8个教学班,每个班50人,共400人,分二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导决定》(国发〔2015〕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加快我县民族教育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县民族中学2023年面向全县各乡(镇)小学招录自愿到县民族中学就学少数民族优秀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招录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恩乐镇中学
计划招录七年级新生6个班,每个班50人,共300人,招录恩乐镇中心小学、县直属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学生,由恩乐镇中学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各校按照招录范围,规定时间和地点通知家长进行报名。
(二)材料审核。各校根据报名时所提供材料严格按照录取批次进行逐一审核。
(三)录取。学校严格按照学位数量、招录范围、填报志愿顺序,分批次进行招录,直至学位录满为止。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各适龄少年儿童以录取公告为准,到对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编班。各学校综合考虑男女生搭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分班。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所有入学学生在材料审核阶段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县直属小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一中学
第一批次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第二、三、四批次报名的学生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等)、购买发票原件及1份复印件。没有房产的不用提供。
3.非镇沅县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就学函(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相关政策
(一)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不含其他亲属),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城区高中以下学校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二)军人子女(解放军、武装警察、边防和消防改制后的人员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可在城区学校就近入学。
(三)城区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需要随班就读的按上述划片区域入学,招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小学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各相关学校(园)。
(二)初中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各相关学校(园)。
七、招生要求
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全力配合,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学校要严格招生范围、合理搭配教师、统筹好教育资源,完善招生环节和制度,主动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阳光招生。
附件:工作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