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答案-2019年四川西昌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副标题:2019年四川西昌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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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各会计人员:

  根据《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规[2019]9号精神,现将西昌市2019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和时间

  西昌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019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二、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

  本年度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前,需按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址:http://.czt.sc.gov.cn.80zda98.www.xichang.gov.cn.yd.v6top.com/kj/),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会计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

  三、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学分管理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

  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网络培训,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的,应选择省财政厅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后附)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四川省会计人员入口地址”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等考试或考核合格的,1学时折算为3学分。

  按《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面授教育机构应当将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在实施5日前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

  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3.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中级)或被录取(初级)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或录取文件时间为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会计类专业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知识竞赛,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

  四、继续教育登记管理

  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登记管理。

  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是四川会计人员业务办理官方网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后自行登录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czt.sc.gov.cn.80zda98.www.xichang.gov.cn.yd.v6top.com/kj/)办理登记或查询即可。会计人员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首次向财政部门报送教学计划时,应同时提供《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二、三、五款明确的相关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用人单位首次向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项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材料。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上述材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重新报送。

  六、其他

  西昌市财政局有关会计工作的通知、政策通过西昌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西昌市财政局发布”和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chang.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发布,请广大会计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834-3221521

  西昌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7日

2019年四川西昌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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