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常兴镇政府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即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名(要求详见附表2)。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常兴乡政府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24日在汝南县常兴镇政府公告张贴、公司公众号(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zngfg.com)等至少3个网站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
报考者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间到汝南县常兴镇政府(汝南县常兴镇常兴街168号)现场报名并填写《汝南县常兴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396-3338577
政策咨询电话:0396-8212508
2.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于报名当天现场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4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并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因此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当场公布及张贴。
(三)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公示单张贴的方式公示3-5天。
(五)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1700元/人/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商业保险费。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各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各用人单位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拨付相关费用。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汝南县常兴镇政府和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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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常兴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汝南县常兴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