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招生网-2017上海中考招生方案及优惠政策实施意见

副标题:2017上海中考招生方案及优惠政策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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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现就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计划管理

  2017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7.4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所有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学生的计划(不少于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的50%)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市教委负责招生计划的统筹、下达。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三线单位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以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所有计划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

  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69号)。

  三、志愿填报

  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5. 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6. 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市、区招考机构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区招考机构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完成。

  8.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若考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四、考试

  2017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部分区英语人机对话考试

  5月27日

  (星期六) 9:00—10:10 思想品德(开卷)

  6月17日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5:40 物理化学

  6月18日

  (星期日) 9:00—10:45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14:00—15:40 数学

  在沪就读初中且不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其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负责进行。

  五、考务

  (一)2017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另行发文。

  (二)跨区报考的学生在初中就读区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其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招考机构负责。

  (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另行发文;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四)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考生。

  六、录取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审核,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实施。

  (3)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的推荐工作。学校要制定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

  (4)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推荐生需填写《2017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定,审定名单由区招考机构报市中招办备案并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同时,需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

  跨区报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和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推荐志愿和自荐志愿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只有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投档录取。本市应届初三学生书面志愿确认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应届返沪考生到报考区招考机构进行书面志愿确认。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书面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

  (4)“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一档多投”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应上报市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征求的推荐生,可在有计划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学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由考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5) 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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