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招聘职位名称: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岗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教育技术学领域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教育技术学(040110)。还需同时具备《北京市2024年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中规定的条件。
招聘职位详细信息见附件《北京教育学院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组织推荐等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审核通过后的考生需参加能力测评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按《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有关程序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请考生同时将附件2、附件3及就读期间成绩单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p09@bjie.ac.cn”。附件2、附件3及邮件主题命名均为“优培--专业--姓名--现就读学校--已取得或预计取得学历学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我院按招聘职位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咨询电话为:010-82089140,有专人负责接听电话,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考生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我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9月27日18:00至2023年9月28日18:00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聘用资格。
(三)能力测评
1.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胜任北京教育学院专任教师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笔试预计在10月18日开展。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方式等内容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教育学院。
笔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或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请关注北京教育学院。
2.试讲
参加试讲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试讲预计在11月6日开展。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方式等内容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教育学院。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试由北京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方式等内容另行通知。4.综合成绩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各占30%、40%和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与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相关要求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政审、体检工作由北京教育学院统筹组织。
政审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学院审批后,对拟聘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我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分别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有关手续,我单位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10-82089140
邮箱:rsczp09@bjie.ac.cn
附件>>>点击查看
1.北京教育学院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职位计划表
2.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简历
3.北京教育学院2024年“优培计划”报名信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