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2017福建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福建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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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泉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教学指导和师资培训等业务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中心拟公开招聘1名新教师。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17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踏实,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本专业基础知识,有志于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三、报名


1、报名: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和专项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的,请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之前直接到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提前预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⑵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查询认证单,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认证单;


⑶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⑷在职人员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⑸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人事代理、社保证明材料;


⑹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⑺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2、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泉州理工学院内,正门左侧教学楼3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张老师,0595-22557672。


3、资格审查:本中心成立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


四、考试


1、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本中心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


2、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写作和教学技能(写教案+片断教学)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写作水平及教学基本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写作60分,教学技能40分。


3、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定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分开始,考生带身份证按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原件供我中心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本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开考后,迟到2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考核成绩的确定


(1)考核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在考核中的全部行为表现和各项考核要素的评分标准,评委现场独立评定。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的成绩。


(2)考核各环节的评分将采取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在该环节的分数。


5、按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1:1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分别在市教育局和本中心网站公布。


6、考核时间若有变动,我中心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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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考核方式


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8日


 

2017福建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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