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1.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7名。
2、待遇
月工资18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
3、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社区工作,由博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以后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2、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有意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5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毕业证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报名表(报名表扫描件无效,限Excel版,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qzp@stuedu.org。邮件不得重复发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务费按每人100元。
五、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取),在博山政务网和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报名后请随时关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通知通告栏,笔试、面试、录用等有关事项将通过以上两个网站发布。
请保持通讯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以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533-4258158,
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报名表.xls
2016年山东淄博市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