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3年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政策预告如下(以当年公布为准!),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及早做好小孩入学的准备。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符合招生条件且年龄满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符合招生条件的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
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分为户籍生和借读生,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一)户籍生
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政策性借读生(政借生)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非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狮山镇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非佛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安排
1.先招收户籍生,原则上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就读。户籍生数超招生计划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后招收政借生(保证有公办学校学位),但其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3.在招收完户籍生和政借生后,仍有学位剩余的,安排招收积分生。积分入围对象的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四、招生条件
(一)户籍生
狮山镇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
(二)政借生
政借生共有17类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第16类、第17类申请的人数较多,有关条件说明如下:
第16类“双五类”:
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且连续在狮山镇居住满5年以上(含5年)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家长必须提供以下3份材料,缺一不可。
1.家长一方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近5年以上证明。
社会保险费一般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五项保险缴费,其中养老保险一项必须有且在有效期内。对于外市转入的社会保险、不依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计算年限,但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连续近5年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2.家长一方在狮山镇内连续近5年居住证明(包括连续近5年的居住证、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三选一)。
(1)狮山镇内连续近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近5年营业执照)的年限计算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连续60个月记录。
(2)狮山镇内连续近5年依法纳税证明计算时间: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对于佛山市内(狮山镇外)户籍人士以“双五类”条件为其小孩申请政借生的,其连续近5年居住条件可以用连续近五年(2018年5月至2023年4月)在狮山镇内居住的证明材料(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代替。
(3)连续近5年社保均为狮山镇内购买的,可视为“狮山镇内连续近5年有效期居住证”。
3.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DNA证明)。
第17类“父母一方类”:
父母一方是狮山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家长必须提供以下3份材料,缺一不可。
1.入学对象父或母的狮山镇户籍户口簿;
2.入学对象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3.入学对象与狮山镇户籍的父或母之间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积分生
家长要根据当年的南海区新市民积分指引,带齐有效期内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到居住证所在村(居)、社区、园区流管站,在规定时间参与积分排名。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具体以2023年公布的为准。
五、温馨提示
1.如果小孩不是狮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建议家长创造条件把小孩户籍迁移到狮山镇,让小孩成为户籍生;或将小孩父母一方户籍迁移到狮山镇,让小孩成为政借生。
2.不符合户籍生、政借生条件的,可参与狮山镇积分入学(须有狮山镇的居住证)。预测:2023年公办学校积分学位数量会比2022年的积分学位数量要少,特别是2023年公办初中积分学位。请家长及早为小孩做好报读其他学校的准备。
3.对于小学一年级以政借生或积分生身份入读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在小孩就读小学期间继续做好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准备。如:继续购买社保、办理居住证确保不间断,或做好迁移小孩户口到狮山镇,或将小孩父母一方的户口迁移到狮山镇……,以便小孩在报读初中一年级时,能符合狮山镇公办学校招生条件。
4.今年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报名将继续沿用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系统预计将于2023年1月4日左右上线,请家长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留意最新动向。
本次预报名主要采集以下报读类型的学生信息:
①学生为狮山镇户籍
②学生的父母一方为狮山镇户籍
③在狮山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简称“双五类”)。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根据自身条件先选报“其他”类型,具体能否录取以3、4月份正式报名后的审核结果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
工作日期间,家长可致电相关学校咨询招生入学政策。具体电话详见附件2。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2: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