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就业援藏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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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河北省就业援藏2023年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11日(工作日,9:30-12:30,15:30-18:00)。®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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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冀就业,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现就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或西藏驻外机构)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崩、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8月1日为准(按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在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11日(工作日,9:30-12:30,15: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八一路办公区2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由河北省人社厅确认。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

  四、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笔试开考前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4.资格复审: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咨询电话:0891-68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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