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方式有几种:美国移民方式的利弊分析

副标题:美国移民方式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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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在众多移民国家中,集聚优质教育、先进文化及发达经济的美国,对移民极具吸引力。据悉,全球每年有1.58亿人想移民美国,同时,美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移民申请人最青睐的国家。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美国移民方式的利弊分析,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移民方式的利弊分析


  一、留学移民

  这是很多留学家庭最热衷的移美途径,即可充分汲取美国的优质教育,又能在这个世界强国中继续大展拳脚,可谓一条名利双收的星光之路。留学生毕业后找一个雇主,申请H-1B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继而申请绿卡。

  利弊分析:

  如果足够强大,披荆斩棘,也能实现“美国梦”。但现实是,现任川普总统并不大方,在他眼里,高额的留学费用不足以“买”走美帝的教育资源。所以从F1签证到H1B工签,这一路,困难重重,甚至还有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专业限制条件。

  面对这重重关卡,尤为重视教育的中国家庭,很多转战“先移民后留学”这条路。先拿绿卡再去美国读书,学费和本地生一样,只有国际留学生的1/4~1/3,热门专业不受限,毕业更容易进500强大企业,起点高人一等。

  二、婚姻移民

  婚姻常常被称为阶级进步的阶梯,比如简单与美国公民联姻,就能拿到美国绿卡,从此晋升“世界公民”。当利益足够大时,这条路上,就出现了“商婚”、“假结婚”等乱象。

  利弊分析:

  结个婚就能拿绿卡,这条看似简单的移美路,其实尤其坎坷。由于“假结婚”这种非法操作在美盛行,其实美国移民局早就盯上了。美国*对于婚姻绿卡的审核态度变得特别严苛,即使已经到了美国还时常调查,实地探访,以证实婚姻的真实性。每年,因为假结婚被驱逐的移民不在少数。

  靠“假结婚”拿绿卡,人财两空的风险极高。而真正的婚姻移民,恐怕也难免受牵连,要经受更多的考验。

  三、亲属移民

  崇尚家庭团圆的美国规定,获得美国绿卡的人,可以为自己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美国绿卡;成为美国公民后,还可以为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申请美国绿卡。

  四、投资移民

  EB-5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类别,是美国一款投资移民项目。这是过去几年中国投资人最热衷的移美项目。

  目前申请条件:

  1、投资50万美元(ETA地区)或100万美元(非ETA地区);

  2、直接或间接雇佣10个全职员工。

  美国移民局通过新法案,从2019年11月21日起,EB-5投资门槛提高,ETA地区投资额将上涨至90万美元,非ETA地区投资额将上涨至180万美元。

  利弊分析:

  5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对中国高净值家庭而言比较容易接受,因此投资者甚众。但由于申请者蜂拥而上,每年10000个配额又有限,所以导致该项目排期不断延长。漫长的排期等待,一方面给投资人带来诸多不确定的风险,另一方面对于急着教育移民的家庭而言,最怕的就是等到孩子超龄。

  如今,虽然子女超龄和排期有望解决,但涨价已箭在弦上。想通过EB-5移美的申请人需抓住50万美元低成本移美的最后机会!

  五、EB-1A特殊人才移民

  EB-1A特殊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是美国吸引全球高端人才的重要渠道,是各行业专业人才低成本移民美国的首选项目。

  利弊分析:

  EB-1A绿卡被称为美国最“牛”的绿卡。美国社会尊重人才,持有该绿卡,会受到美国社会各个阶层的格外尊敬。与其他类别相比,EB-1A移民审核周期短,速度快,不需要投资,不需要雇主担保,没有年龄、语言、学历限制,没有行业限制,全家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属于性价比超高的移民项目。

  许多申请人一看到“特殊”二字就把自己PASS了,觉得该项目高不可攀,其实,EB-1A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不是非要诺贝尔奖得主、奥运冠军,美国移民局对“人才”的定义非常宽泛,只要在细分领域小有所成,都可以放手一试。




  

【篇二】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丶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经移民局核准后,他的姐姐可申请他本人的移民签证,姐夫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时申请同行或随后赴美移民。利用最亲亲属项目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与美国公民女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为他们申请移民。




  

扩展阅读:美国结婚移民的指南


  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美国婚姻签证移民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婚姻类移民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然后办理移民签证,进而获得绿卡,这是一种取得美国绿卡最有效的方式;另一种是未婚夫妻的结婚签证(又称为K1K2签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临时签证。

  一、美国婚姻移民优势

  1.要求低

  美国婚姻移民(包括CR1,IR1,K3与F2A)对申请人的财产、语言等没有特殊要求。

  2.时间短、费用低

  婚姻签证不受配额限制,申请时间快捷,申请美国婚姻移民的官方费用一般不超于1000美元。

  3.手续简单

  婚姻移民申请手续相对来说并不繁琐。

  4.快速拿绿卡

  CR1/IR1婚姻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如果案子进行电子化申请,从申请之日起婚姻移民最快可以半年内拿到绿卡

  二、美国婚姻移民申请条件

  1.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

  2.如果美国公民以前是通过婚姻移民取得的绿卡身份的,则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取得绿卡(条件绿卡或十年绿卡均可)满5年才能为新中国妻子申请CR1/IR1;

  (2)或者,提供足够的证明,证明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真实的,符合移民法;

  (3)或者,提供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由于配偶的死亡而结束的,即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3.美国公民愿意提供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会成为美国的公众负担。

  三、美国婚姻移民申请流程

  1.美方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三号邮包

  8.填好三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资料转到广州领事馆

  10.领事馆发放四号邮包(安排面谈)

美国移民方式的利弊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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