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体检和考察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阿坝州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阿坝州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
根据《阿坝州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我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为64.19分,达到最低总成绩进入体检对象170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2年5月26日—5月27日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分组见附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日15:30到汶川县博物馆5楼会议室报到并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前一天下午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领取、填写《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体检当日前48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体检。
(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检测的考生;
6.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检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7.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
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州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步开展,任何一环节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4.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5.体检当天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体检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绿码,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