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静安区小学招生:2020年天津西青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安排

副标题:2020年天津西青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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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天津西青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入学年龄


  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委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委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2.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4.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特殊群体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由各街镇教委在提前一年预约登记的基础上,将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街镇教委于7月底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烈士、现役军人等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优先选择学校。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刚性要求,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要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各学校要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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