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22725693。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逾期不接受核查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受理资格核查申请。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具备报考资格的,需要线上核查或现场核查补充提交资料的,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核查材料,将影响本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1、核查材料清单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学历(位)证书原件。
(3)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学信网打印)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后取得的中级经济证书需要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电子证书)。
2、核查方式
采取线上和现场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人员,需将核查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zip”命名,发送至邮箱kfrsks@126.com。
(2)现场核查人员,需携带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办公地点: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考务科(开封市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办公楼4楼1401房间)。
3、咨询电话:0371-22725693
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开封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省线)名单.xlsx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模板).doc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