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见附件1)。
二、引进人数
本年度拟引进3名。(见附件2)
三、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7.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蚌埠教育局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等官方媒体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提供各类政策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单位报考意见书”栏上传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附件3)照片(不需要提供同意报考意见书的,无须上传);在“基本信息登记表”栏上传2023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照片。如需上传其他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在“其他照片上传”栏上传。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简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8月7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8月7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8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8日09:00-17:00。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本次报名不涉及笔试,在报名系统中关于缴纳笔试费用和笔试准考证模块不予使用,仅需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即可。
(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基本信息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待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决定引进
根据面试及体检、考察结果,提出引进人选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21〕10号)要求,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人才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1天);按来蚌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六、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或投诉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引进对象.pdf
附件2:2023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3:同意报考意见书.doc
附件4:2023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