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大足区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招收名额]2016重庆大足区镇街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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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开展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6〕35号)、《关于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7号)等规定和要求,现面向大足区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镇街事业单位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2016年大足区镇街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至2016年8月1日,2016年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联系电话:437806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官考核合格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现场报名时领取。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择聘用岗位


考试考察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足区人力社保局行政楼一楼张贴栏上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2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大足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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