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关于开展吉林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吉林吉林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时间
1、吉林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行选择以下其中一种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吉林吉林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19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19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