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2019四川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9四川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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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四川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招聘公告已发布,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4名,招聘岗位:临时人员,主要协助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从事执法工作,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适用《劳动法》管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宜宾市户籍人员。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2.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3)法学类专业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屏山县岷江大道143号,32地块)

  报考者报名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1份(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规范打印,并按要求提供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二代身份证、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

  各考生请于2019年7月18日到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屏山县基本情况,扶贫知识,公文写作等综合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领取的准考证为准。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时未到,禁止进入考场,责任自负。

  2.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预计7月22日将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统一公告。

  (四)缴费

  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察。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与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差旅费、工会福利、生活补助等待遇按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第二年起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资仍按10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722005。

  六、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屏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20172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发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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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屏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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