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我区2016年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告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社会监督电话:028—37623423(区纪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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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2016年8月18日
2016四川眉山彭山区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拟聘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