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邯郸馆陶县博硕引才46人公告(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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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河北省邯郸馆陶县博硕引才46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1日。©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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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县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为馆陶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46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民营企业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共46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民营企业29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馆陶县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民营企业岗位对年龄不作限制)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馆陶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

  1.发布公告。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引才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后扫描);

  ②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居民户口簿;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存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tzzbbgs@126.com。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选聘岗位+考生姓名”,如:中共馆陶县委党校职员--张三。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需考生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测评。

  ①测评方式。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

  ②测评要求。《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地点将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测评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④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⑤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测评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⑥邀请评委。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每组7人)。评委应具备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⑦测评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测评成绩。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⑧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馆陶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引才小组临时指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6.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入编、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二)民营企业

  由华清光电、东汝阿胶、凯瑞化工、铠特农机、万利特种车辆制造、中伟制药、精拓轴承、正航传动设备制造、亚超轴承、德发轴承等公司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引才工作。

  六、引进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馆陶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二)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三)编制保障。1.馆陶县人民医院、馆陶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列差额事业编制。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自聘用之日起纳入我县财政供养序列。

  (四)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馆陶县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体局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五)本公告由馆陶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10-2821234

  监督电话:0310-271238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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